央视新闻讯 记者克日获悉,2021年12月28日,江西高院对“江西吉水杀医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被告人曾某升的上诉,维持死刑原判,并报请最高法批准。
2021年1月26日,江西吉安市吉水县人民医院发生一起伤医事宜,医生胡某云在病房查房历程中被曾某升刺伤,后经抢救无效去世。同年9月,吉安中院讯断被告人曾某升犯有意杀人罪,判正法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9.7万余元。
一审讯断书显示,在吉水县人民医院住院时代,曾某升以为被害医生胡某云没有实时打印动态心电图讲述,而且对其病情形貌过重,由此发生不满。2020年底,曾某升自感身体康健每况愈下,遂发生抨击杀戮胡某云的念头。一审讯断下达后,曾某升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深圳俩司机在路边当众斗殴后握手言和 警方通报:均行拘5日2021年12月14日,该案在江西高院二审开庭审理。江西高院审理以为,吉水县人民医院凭证曾某升主诉的头晕、胸闷、双下肢乏力等不适症状及其高血压病3级(高危)、窦性心动过速的病情,为防止高血压病3级(高危)可能发生的脑卒中、心力衰竭、冠心病、肾功效不全、自动脉夹层等并发症,收治入院做进一步检查,并向其支属下达病重通知书相符诊疗、见告规范。曾某升入院后经治疗,其血压、心率获得了有用控制,临床症状有显著好转,治疗有用。
曾某升住院总用度4189.31元(其中自付金额1466.79元),除去通例检查用度,治疗用药费只有259.46元,吉水县人民医院对曾某升用药合理,不存在强调病情、为增添营业收入而太过医疗的情形。
江西高院以为:上诉人曾某升因不满被害人胡某云、赵某明的医疗行为,心生怨恨,持匕首刺被害人,致胡某云殒命,赵某明稍微伤,其行为已组成有意杀人罪。曾某升上诉及辩护人提出的被害人有过错、一审程序违法的理由不能确立,曾某升虽有坦率情节,但其为泄愤抨击,事先预谋并准备作案工具,在公共医疗场所持匕首行凶杀人,犯罪手段残忍,犯罪结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故曾某升上诉要求从轻处罚,不予接纳。
经江西高院审讯委员会讨论决议,遵照相关执法律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