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官方微博今日公布转达称,2021年12月31日,该局唐延路派出所接到一起打架警情。经考察,当日中午12时王某在团结南路南窑头社区与疫情防控事情职员发生争执,事情职员闫某某、彭某某殴打了王某。事后,闫某某、彭某某向王某真诚致歉并取得体贴。
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十九条之划定,该局对闫某某、彭某某划分处拘留七日并处二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