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新闻 2022年1月19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然开庭审理了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原区委书记游君宇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17 年至2021 年,被告人游君宇行使其担任北海市都会治理局局长、北海市银海区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职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和案件处置等方面提供辅助,单独或配合与其胞弟游某、时任北海市园林治理局局长刘某某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79.601万元。
,,小区单元门脱落致一人死亡 官方通报:全面调查公诉机关以为
被告人游君宇身为国家事情职员,行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行使本人职权或者职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事情职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配合或单独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79.601万元,数额稀奇伟大,组成受贿罪。在配合受贿犯罪中,被告人游君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游君宇的行为冒犯了刑法的相关划定,其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实、充实,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游君宇受贿的事实举行了法庭观察,公诉人当庭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及自书质料等有关证据,控辩双方举行了质证,并充实揭晓了意见。游君宇还对指控的受贿犯罪事实举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示意认罪悔罪。整个庭审张弛有度、规范高效,法庭秩序井然。庭审竣事后,审讯长宣布本案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