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微新闻 随着直播行业的兴起,部门人选择进入直播行业,为了获得更专业的指导和保障支持,有些主播们选择与经纪公司签署《演艺经纪条约》,但部门主播面临竞争压力或为了短时间获得更高的利益,无视条约约定随意停播、违反独家直播约定在其他平台偷播甚至跳槽。昔人言:“言不信者,行不果。”网络主播,你知道违约跳槽的执法结果吗?
主播私自停播跳槽
经纪公司要求赔偿
某传媒公司是一家专业演艺经纪公司,小王是一名网络主播。双方于2019年1月15日签署《演艺经纪条约》,约定小王委托传媒公司举行在线演艺经纪治理及其他演艺经纪治理。传媒公司担任小王的独家经纪人,提供的在线演艺平台是小王从事在线演艺流动的独家及唯一平台。小王凭证传媒公司的放置在某直播平台举行在线演艺流动并赚取收益分成,条约限期为3年。除不能抗力或身体因素限制,小王应周全遵守传媒公司对其演艺流动的放置,小王应当全力配合实行,尽最大能力以专业、守时、敬业的事情态度,起劲投入到传媒公司放置的各项演艺流动,保证每月最低有用播出天数不低于26天,天天不低于5个小时。
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如小王未完成传媒公司就演艺事项所做的合理放置,或者小王延续3天未直播或无故月缺播天数到达7天的,传媒公司有权单方排除条约。因小王违约导致传媒公司单方排除条约的,小王应当向传媒公司支付违约金200万元。条约签署后,传媒公司向小王支付首期签约用度,并为小王租赁事情、生涯场所,装修直播间。后传媒公司发现小王自2019年8月1日最先,在无合理理由的情形下拒绝完成直播义务,后明确示意不再推行条约,私自在其他平台直播。双方多次相同后,小王依然示意不再复播。传媒公司委托状师向小王发送状师函,要求小王继续推行条约,限期恢复直播。但小王仍拒不推行条约。无奈之下,传媒公司以小王违反双方约定为由,向法院起诉排除《演艺经纪条约》,并要求小王返还首期签约用度1.5万元、支付违约金200万元。
随意违约责任大
法院判赔违约金
一审法院判令《演艺经纪条约》于2020年11月30日排除,小王赔偿传媒公司违约金60万元。小王不平,提起上诉称,双方组成劳务派遣条约关系,应受《劳动法》等相关执法调整,不适用《条约法》。即便受《条约法》调整,小王也不组成违约,现实上是传媒公司违约在先,小王不应赔偿传媒公司违约金。
,,山东济南一男子故意隐瞒涉疫重点地区旅居史被依法处罚北京三中院经审理以为,首先,《演艺经纪条约》属于具有综合属性的条约,并非劳务派遣条约。条约中虽然约定小王在传媒公司提供的直播平台上提供直播服务,传媒公司向其支付待遇,并约定了试用期,但从条约内容来看,双方互负权力义务,约定了利润分配条款、商业运作方式、演出放置、包装、违约责任等多方面内容,其中包罗委托、行纪、居间、劳动、服务等多种执法关系,双方签约的主体身份是同等的,不相符劳务条约中雇主处于支配职位的特征。
其次,凭证《演艺经济条约》的约定,小王保证在传媒公司提供的直播平台举行直播,每月最低有用播出天数不低于26天,每个自然月内,小王未经请假不得停播跨越3日。小王作为签约主播,有义务根据条约约定的天数、时上举行直播。但小王在无正当事由的情形下,未根据条约约定的天数、时上举行直播,且私自停播并跳槽其他直播平台,严重背离了诚信原则,组成单方违约,应当肩负违约责任。
最后,传媒公司依据条约约定诉请小王支付违约金200万元。因传媒公司未提交充实证据证实其现实损失,法院基于条约推行的现真相形、当事人的过错水平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凭证公正原则和忠实信用原则予以权衡,连系小王的收益能力、直播收益情形、小王的经济价值、传媒公司的预期收益等因素,对违约金数额调整为60万元。关于传媒公司主张的签约费,因《演艺经纪条约》中违约金盘算已经将签约费考量在内,故不再另行支持。二审讯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忠实守信是基本
近年来,网络直播发展为新兴产业。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签署的演艺经纪条约具有鲜明行业特征,兼具居间、委托、署理、行纪、服务的综合属性。经纪公司以网络主播为焦点资源,在主播初期培育、宣传及着名度的积累上支出商业成本。主播在经纪公司包装下以自身的着名度及影响力提升经纪公司流量和效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划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流动,应当遵照诚信原则,秉持忠实,恪守答应。
诚信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任何民事流动,包罗行使民事权力、推行民事义务、肩负民事责任时,都应该秉持忠实、善意,不诈不欺,言行一致,信守信誉。主播应认真理性看待与经纪公司的互助,遵照诚信原则。主播在订立主播经纪条约时应审慎核对条约文本,尤其是“独家互助”、违约责任等特殊条款,并对违约行为可能导致的违约责任有所预判。签约后,主播要根据条约勤勉、敬业,推行自己的义务,遵照诚信原则,维护左券精神,阻止为了短时间获得更高的利益而随意停播、违反独家直播约定在其他平台偷播甚至跳槽等。
经纪机构也要严酷推行自身义务。一方面经纪机构应当根据条约约定推行包装培训、宣传推广、实时定期结算薪金等义务。另一方面,经纪机构应当对其签约主播增强治理,定期开展有关政策律例、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主播执法意识,确立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处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