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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质料骗取社保 天津这些医疗机构和小我私人被处置!

小编:xiaojiong      分类:新闻热点    发布时间:2021-12-25 17:35:08     阅读()

央视新闻讯 克日,天津市医保局网站宣布关于对天津滨海新区阳光爱心医院等五家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徐凤华等三名参保职员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置决议的公示,内容如下:

克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滨海新区阳光爱心医院等五家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徐凤华等三名参保职员予以行政处置,现将有关情形公示如下:

天津滨海新区阳光爱心医院存在变造参保职员就诊纪录和以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划定》第四十九条之划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置决议(津医保处字〔2021〕第0148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天津和平华侨医院存在变作育诊纪录和以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四十八条之划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置决议(津医保处字〔2021〕第0149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天津都市医院(通俗合资)存在变造参保职员就诊纪录、以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以及套用立案医师、药师名义申报医药用度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之划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置决议(津医保处字〔2021〕第0151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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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央存在以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之划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置决议(津医保处字〔2021〕第0146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天津市红桥区铃铛阁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央存在以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之划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置决议(津医保处字〔2021〕第0147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六、参保职员徐凤华(身份证号:12022319480421XXXX)存在使用他人医疗保障有用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四十九条之划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置决议(津医监处字〔2021〕第0137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七、参保职员王兴隆(身份证号:12010119510207XXXX)存在以诓骗、伪造证实质料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之划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置决议(津医监处字〔2021〕第0152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八、参保职员唐文起(身份证号:12010619670630XXXX)存在以诓骗、伪造证实质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之划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置决议(津医监处字〔2021〕第0150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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