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深圳注册分公司需要的条件和材料有哪些
注册公司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事情如果太简单,对于市场的管理就会出现问题,限制人们成立公司的一个因素就是,成立公司的时候需要满足的条件和相关的手续,但是这些也都是必须的,所以,今天我们就来说一下:注册分公司需要的条件和材料有哪些?
首先介绍的是外地的相关情况。在外地建立一个公司,相对来说情况是要更加复杂的,如果想要完成相应的审核,需要准备好证件,第一个是公司的营业执照,如果是在外地设立的分公司,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就是证明你的第一个证件,原件和盖章的复印件都是需要的;第二个就是税务情况的证明,中国的公司都要满足相应的要求,不能偷税漏税,证明自己没有这样前科的主要凭借的就是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而且需要加盖公章。
如果是本地的话
1、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2、分支机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5、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
6、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注册地址合同原件;
8、产权证复印件(如出租方为公司的加盖骑缝章;如出租方为个人的骑缝签字)或产权证明原件;
9、房产备案信息登记表;
10、总公司章程(必须到总公司所在地的档案局拉章程并由档案局盖章)。
二、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Χ;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深圳公司注册对地址的要求,在设立分公司的时候,可能就是在总公司的所在地设立,当然为了更好的开拓市场,大多数时候都是去有发展潜力的外地城市设立分公司。